国家发改委宣布6月1日起上调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后,我市天然气调整具体方案经省批准28日已经出台。
按照国家发改委通知,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230元,下游城市天然气经营公司销售价格将作相应联动调整。荆门城区工业用气价格调整为2.78元/立方米,商业为3.02元/立方米,从7月1日起抄见气量起执行。
7月1日起,全省车用天气价格按照与90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0.75:1的比价关系进行调整,由目前的3.35元/立方米提高到4.5元/立方米。今后,当汽油价格发生变动时,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将按照上述比价关系相应变动。
气价调整时,对城市公交和出租车,市政府将同时出台城市公交和出租车临时补贴方案,以缓解气价提高对城市公交和出租车行业的影响。
居民用气价格进行调整,将按规定履行听证等相关程序。根据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适当提高今年各地城市低保对象人均补助水平的精神,结合居民用气价格调整,将出台提高荆门中心城区低保补助水平的方案,以弥补低保对象因低保调整而增加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