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展阶段我国实体经济发展的四大着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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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展阶段我国实体经济发展的四大着力点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作者: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产业政策所研究员 郧彦辉

实体经济是一国经济的立身之本。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反复强调,不论经济发展到什么时候,实体经济都是我国经济发展、在国际经济竞争中赢得主动的根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进一步指出,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坚定不移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的新论述为我们指明了我国新发展阶段经济发展的基本方向,对实现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中国经济行稳致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围绕发展实体经济,落实此次“十四五”规划建议主要应注重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奠定实体经济发展基石。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主体,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有关数据显示,我国制造业的比重在2006年达到最高值,之后,制造业所占比重有小幅度下降。制造业比重下降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但若下降过快说明制造业与虚拟经济之间发展不平衡,将严重影响产业链和供应链的安全。因此,《建议》提出,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具体而言,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地推动制造业的发展,要做好顶层设计,推动全产业链的优化升级;要引导要素资源向制造业有效集聚,引导更多金融资源向制造业倾斜;要充分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注重需求侧改革,拓展消费空间,发挥消费的牵引作用。

第二,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发展,构筑产业竞争新优势。我国具有全球最完整、规模最大的工业体系、强大的生产能力、完善的配套能力。目前我国已经拥有41个工业大类、207个工业中类、666个工业小类,形成了独立完整的现代工业体系,是全世界唯一拥有联合国产业分类当中全部工业门类的国家。经过长期积累,我国制造业一些重要领域已跻身世界先进水平,但基础配套能力不足、创新能力整体偏弱、部分关键核心技术缺失等问题,仍然严重制约了制造业的发展。为此,要在继续巩固我国在高铁、通信设备等领域发展优势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打造新兴产业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现代化水平。要不断完善创新体系,协同各方面资源,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升自主可控水平。完善集群创新生态,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对现有产业园区进行改造提升,加快智慧化转型。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加强关键材料、先进基础工艺等的攻关,补齐产业基础短板。

第三,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数字化转型。新型基础设施是数字经济发展的支撑,是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硬件保障。我国已经明确新型基础设施包括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和创新基础设施。在这次我国的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新型基础设施的作用表现极为亮眼,在未来经济发展中将会发挥更重要的支撑作用。为此,《建议》提出要系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具体而言,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我国要加快推动5G、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现有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加快构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应用生态,推进数字产业化。优化数据中心建设布局,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实现数据中心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要培育丰富应用场景,推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创新和融合应用,促进实体经济数字化转型,打造未来发展新优势。

第四,优化发展环境,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保障。良好的发展环境是实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基本保障。近年来,我国制造业发展环境不断改善,已经初步形成差异化发展新格局。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面向新发展阶段进一步对发展环境进行了系统的制度设计。《建议》指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明确了“十四五”时期要进一步健全适应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体系。重点包括: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推动要素市场改革,提升劳动力、资本、技术等要素的配置效率,推动要素向实体经济聚集。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完善外商投资市场准入制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探索适应新业态特点的监管模式,立足于鼓励创新的原则,对新技术新业态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模式。

来源:光明网

责编:杨帆

审核:张瑞华